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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举行贯彻实施《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新闻发布会

2019/11/13 1.4w 阅读 64 点赞

11月12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贯彻实施《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副局长、市烟花爆竹禁放专班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宋昭君出席并作新闻发布。

宋昭君同志介绍了《通告》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就深入推进贯彻实施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一切资源、借助一切手段,集中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全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确保禁放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强化源头管控分流。要主动与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沟通联系,争取配合、支持,做好烟花爆竹分流。对禁放区群众可能存有剩余烟花爆竹的实际,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置换、回收工作,力争从源头阻断违规燃放行为。三是密集巡逻查控。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明确禁放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禁放责任,动员开展单位内部禁放巡查、告知,充分发动基层力量开展巡逻查缉,有效预防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四是严厉执法查处。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燃放行为,要及时查处、严厉打击;对阻碍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办;对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五是严格考核问责。市政府将禁放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并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违规燃放现象突出影响环境质量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专班主要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及如何落实好属地管理职责、发挥好部门职能作用等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发布会后,市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衍坦接受了济宁电视台的采访。

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专班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新华网、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网易新闻、济宁日报、济宁电视台等15家中央、省驻济新闻单位和市级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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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