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4〕16号),全面加快推进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7月31日,市社保局在市建设银行会议室召开了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张学峰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及地纬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张学峰在讲话中强调,当前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要突出抓好三个关键点:一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回去要认真学习研究市政府办公室《实施办法》,抓紧制定符合本县(市、区)实际、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务求尽快取得实效。二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召开本县(市、区)人社所所长、经办人员会议,以会代训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定要把涉及到的各项环节做细做实。三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开展工作。以工作易于推开的镇街(社区)为突破点,必要时可先设试点,以点带面、总结经验、全面推开,确保稳中有进地把这项工作开展好。
会上,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对今年以来本县(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并就下步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实施办法》作了表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将继续加大该项工作的推进力度,抓紧时间、加快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尽快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落实到其个人账户,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