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济宁市2020年度部分职位(工种)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的通知

2021/11/08 1.6w 阅读 173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对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引导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现将2020年度303个职位(工种)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分管理层次、学历层次、职称等级、技能等级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予以发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是通过对各类企业中的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形成的,是一种重要的市场信息,不是政府制定的工资标准,不具有强制性,可供劳动者在择业、协商确定工资报酬时参考,并为企业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工资水平、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重要依据。

二、本次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是对2020年度的企业职工工资报酬进行调查、整理、分析形成的,反映的是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获得的工资价位水平(其中,部分职位工种工资价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每个职位(工种)的工资价位分低位数、下四分位数、中位数、上四分位数、高位数五个档次。将调查获得的该职位(工种)的工资数据从小到大排列,低位数为10%位置处的样本值,下四分位数为25%位置处的样本值,中位数为50%位置处的样本值,上四分位数为75%位置处的样本值,高位数为90%位置处的样本值。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将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在其场所进行公布,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查询服务。企业应根据经济效益、工资指导线等因素,结合各职位(工种)在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科学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形成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附件1:2020年度部分职位(工种)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

附件2:2020年度分管理层次、学历层次、职称等级、技能等级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