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济宁太白湖新区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各工伤保险定点机构,市直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工伤康复工作,更好地为工伤人员提供康复服务,按照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发〔2021〕3号)要求,根据工伤康复工作需要,经评估,确定增加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3家机构为我市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现公布如下:
一、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健康路6号(总院区)
济宁市高新区孟子大道269号(东院区)
济宁市任城区柳行路99号(西院区)
二、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89号(院本部)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29号(太白湖院区)
三、兖矿新里程总医院
地址:邹城市矿建东路560号(院本部)
邹城市公园路498号(东院区)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规范服务协议内容,切实加强对定点康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伤保险待遇落到实处。各定点康复机构要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认真履行服务协议,不断完善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和服务措施,切实加强工伤保险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为工伤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工伤康复服务。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