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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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5.1k 阅读 398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济宁微教育”是济宁市教育局的微信公众号,自2016年5月开通使用以来,累积发布各类教育信息500余条,图片3000余张,月平均阅读量27000多人次,形式灵活,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已成为我市教育类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之一。为进一步宣传近年来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成绩、新亮点,宣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挥微信技术在信息传播中的优势。经研究决定,在“济宁微教育”上开展“微展播”(视频类)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微展播”的类别

(一)县市区教育局宣传(专题)片类

反映县域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大事件及新思路、新举措、新拓展等题材内容的宣传(专题)片。上报时附1-3张相关照片,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或内容解说、背景介绍)。

(二)学校宣传(专题)片类

学校形象宣传片;学校教育管理、教学教研、创新教育、主题活动等题材内容的专题片;反映学校改革发展新亮点、新变化等题材内容的专题片。上报时附1-3张相关照片,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或内容解说、背景介绍)。

(三)人物专题片类

校长、教师、员工、学生的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电视访谈、人物传记等题材内容的专题片。上报时附一张主人公的工作照,500字以内的人物介绍。

(四)微视频类

 校园歌曲MV、电视散文、校园戏剧、课本剧、微电影等短视频。上报时附制作人的工作照、摄制(演员)团队的照片、获奖证书照片等至少各一张;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包括背景介绍、主题立意、制作人介绍、团队介绍、拍摄历程、思考感悟等内容)。

二、上报要求

1.所有参展视频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济宁微教育”《微展播》报送表(见附件),直接上报。其中,第三类和第四类的视频经准许后,可由个人上报。

    2.所有参展视频为近两年来的作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3.所有参展视频均应利用影视方式制作,可配同期声字幕。视频格式统一为mp4格式,视频大小不超过200Mb。

4.所附报送表、照片、文字以电子版的形式一并打包上报。文件包命名格式为“类别+单位全称+片名”,如“三类××县第一中学《爱的守护》”。

5.参展视频文件包经QQ群 371537195 (微展播) 传送。加群验证时请备注“单位名称+姓名”,验证通过后,即可传送文件包。

三、活动时间

    “微展播”活动从2017年3月20日开始,到12月30日截至。

四、“微展播”观看方式

    登陆个人微信,搜索“济宁微教育”,或扫描本文下方二维码,即可添加关注。参展视频发布后,即时可在手机端观看、点赞,阅读量和点赞数在页面下方实时呈现。

联系人:杨可   电话:18705377758

附件:“济宁微教育”《微展播》节目报送表

         济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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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