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2月24日,市教育局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全市部分中学和所有高考补习学校进行规范办学行为暗访,针对暗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严肃处理。 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开学伊始,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大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0]2号)精神,严格履行市教育局与县(市、区)教育局签订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责任书》中的职责。要增强责任感,坚决克服从众心理、惯性思维模式,要加大工作力度,把规范办学行为扎扎实实地做实、做细、做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是科学管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格双休日、节假日时间规定,认真落实寄宿学生双休日两周回家一次及节假日回家的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严格控制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学生作业量,给学生自由读书和自主活动的时间,给学生自主选择作业的权利,切实扭转单纯以升学率、考试分数评价教育、评价学校、评价教师的做法。 三是强化措施,坚决制止违规行为。各学校要结合鲁办发[2010]2号文件,建立督导责任区制度,对辖区内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各中小学每学期要将学校作息时间表、课程总表、任课教师一览表等在校园网和学校公示栏公示;建立“教育问责”制度。县(市、区)教育局要与学校签订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责任书,严格履行其职责;建立“问题单位、问题学校”档案,并持续跟踪督查,确保其不再有违规现象发生。
教育教育动态
济宁市加大力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2018/05/28 1.8w 阅读 362 点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教育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