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普通中小学,教科院、电教馆:
自“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以来,各县市区、各学校广泛宣传发动,搭建优课平台,广大教师积极参与,2014—2015学年度,全市共录课晒课13250节,经过层层评审,各县向市级平台推荐优课7426节,我市向省级平台推荐优课2650节,通过参加国家评审,有90节优课获得“部级”优课称号。活动有效推动了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和深度融合,初步实现了区域内教师与教学内容全覆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意见》(鲁教师字〔2014〕18号)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至2016学年“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17号)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2015年至2016学年“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教师,各级教科研、电教部门的教研员。
二、活动安排
(一)创建“优课”
2016年3月底前,各中小学要有计划地动员和组织教师参与“一师一优课”创建活动,按照教研部门“晒课”规划具体要求制作“优课”。活动要与教师全员培训、课程标准学习实践与渗透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人人创课、校内亮课和观评课等活动,遴选出具有创新特色、推广价值的校级优秀课例,由学校负责按照“优课”的内容要求、教学标准、技术标准,拍摄课堂实录,完成“优课”制作,推荐参加县级晒课、赛课活动。
(二)组织晒课、赛课
1.县市区级晒课、赛课。2016年5月15日前,各县市区在学校推荐“优课”基础上,分学段、学科组织晒课、赛课,评选出县市区级“优课”。 5月20日前,县平台与市平台联系对接,完成向市平台推送县级“优课”工作,参加市级晒课、赛课和市级“优课”评选活动。各县市区、市直学校要总结上一学年“优课”评选活动经验,制定和完善县级“优课”评选办法,从严把握,切实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确保县级“优课”质量。向市级平台推送“优课”的数量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推送优课的同时,将县级“优课”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至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
2.市级晒课、赛课。2016年6月15日前,分学段、学科完成市级晒课、赛课和“优课”评选工作,6月20日前市平台与省平台联系对接,完成向省平台推送市级“优课”工作,参加省级晒课、赛课活动。
3.省级“晒课”。将各市遴选的市级“优课”推送到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平台进行晒课。省平台与国家平台联系对接,并根据对接情况将各市推荐的“优课”课例推送参加国家级晒课和赛课活动。
4.省级“观评课”环节与201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项目整合设计。在开展省级“观评课”的基础上,组织评审专家评选省级“优课”。201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三、活动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各学校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开展活动的经验,研制2015至2016学年“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3月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邮箱:jnsjyjsxk@163.com。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优课”平台,与省市“优课”平台有效对接,确保晒课、赛课活动及推送课环节的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活动与远程研修、校本研修的结合工作;落实各项激励政策,研究出台教师参加活动考核结果运用的相关政策;建立专家队伍,逐级组织骨干培训;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各级教科研部门要按照“晒课”三年规划制定2016年度实施细则(含课时分配等),做好“优课”活动的教研指导工作。在校级“优课”创建过程中,市、县教研员、远程研修指导团队要及时跟进,同步开展教研指导,结合2015年远程研修成果,帮助教师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研究活动,切实提高教师“优课”课例的内容质量、技术含量。
各级电教部门要做好“优课”活动的技术标准,加大“优课”制作培训力度,加快推进录播教室建设进度,完善网络晒课平台,做好省、市、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平台互联互通,为“晒课”、“优课”评选等活动提供平台和技术支持。
各中小学校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对教师参加全员培训、校本研修和开展“一师一优课”创建工作做出规划,抓好组织实施,为教师参加活动提供全方位支持。
(三)熟练掌握内容要求。要坚持立德树人原则,科学确立教学目标,有效整合教学内容,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和策略。教学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教师展示交流的基本单元为一个作品包。作品包须设立一个独立的文件夹,由一个课堂教学视频及相关文件组成,作品包必须包括10个类型:(1)课堂实录;(2)课件设计;(3)课标分析;(4)教材分析;(5)学情分析;(6)教学设计;(7)评测练习;(8)效果分析;(9)观评记录;(10)课后反思,以上材料命名要符合要求。
(四)加强考核评价。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在上一学年活动的基础上,修改、优化“优课”评选奖励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形成“优课”评选工作长效机制。把教师参加“活动”情况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考核评价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把组织开展“活动”情况作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水平评估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对活动中评选出的市级“优课”予以通报,颁发“优课”证书,对活动开展较好的区县和学校予以表彰,把教师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评选先进的条件的重要依据。同时,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各学校“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达到预期效果。
(五)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端正对“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意义的认识,切忌功利思想和形式主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推进教师全员“研究课、上好课”的基础上,把真正的好课选出来,把“优课”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好。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负责本级优秀课例课堂实录的拍摄,切忌在优秀课例课堂实录拍摄等环节增加教师工作压力和经济负担。教师要把“优课”创建与日常教学进度安排有机结合起来,在创课活动中要注重实效,尊重学生,遵守教育规律。上“表演课”、“花瓶课”、“彩排课”、“重复课”不是创课,这类做法违背教育规律,会给学生造成负面影响,伤害、影响学生健康成长,背离立德树人的要求,因此要严禁发生,教师要自觉遵守,学校要严格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电教部门要严格监管,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对弄虚作假、功利色彩浓重的课例,一律不得入选各级“优课”。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联系。联系人:韩敏,白圣波;联系电话:2314474;电子邮箱:jnsjyjsxk@163.com。
附件:1.县级“优课”汇总表
2.山东省“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优课”研究内容
3.山东省“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优课”教学标准
4.山东省“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优课”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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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教育局
2016年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