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效能,规范市场中介机构服务行为,进一步激发市场发展内生动力,根据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社部《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2号)等,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济宁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发送至邮箱renliziyuanshichang@ji.shandong.cn,邮件中请注明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1日。
联系人:姚曦 联系电话:0537-2348672
附件:《济宁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