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军转便字〔2012〕1号
济宁军分区、济宁武警支队、济宁公安消防支队、驻济各部队:
为进一步做好驻济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工作,根据济人社发〔2010〕39号、济人社办发〔2010〕170号文件精神,结合今年实际情况,现将做好今年随军家属就业申报材料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上一年度已按相关文件要求报送申报材料、至今未能解决就业的随军家属,今年只需提交未就业人员花名册;
二、新报送未就业随军家属的就业申报材料,一律按济人社办发〔2010〕17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今年申报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
四、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及有关协调工作,仍按济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就业工作的意见》(济人社发〔2010〕39号)文件要求执行。
济宁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