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15/12/30 1.7w 阅读 528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济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15〕30号)要求,经研究,我局对2012年1月1日前发布实施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2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保留;

二、对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三、对8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未列入继续保留和应予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视为失效。但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需执行的,仍适用原来的政策规定。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xls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