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济宁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国庆节及中秋节中小学放假期间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8/05/28 9.1k 阅读 452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市直各中小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国庆节及中秋节中小学放假期间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教基函[2009]35号)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2009年全市国庆节及中秋节放假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共8天。10月10日(星期六)、10月11日(星期日)补10月7日、10月8日的课,9月26日(星期六)、9月27日(星期日)正常休息。
    二、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节期间又恰逢中秋节,各中小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广大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广大中小学生的爱国热情。要求广大中小学生认真收看国庆阅兵式等庆典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了解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所取得的伟大历史成就。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所有中小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放假规定,保证广大师生的休息权。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四、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


                           济宁市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