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办函〔2010〕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业部,市直各学校:
为推动中小学教育教学网络资源建设,按照《关于下发〈济宁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网络资源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济教办字〔200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三批电教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现将推荐市级电教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推荐范围是第一批、第二批资源基地学校的教师或拟申报第三批资源基地学校的教师。
二、推荐条件
1、参加过省市中小学多媒体网络课件评比活动,并获奖;
2、参加过省市电教优质课评选活动,并获奖,或执教过市级电教公开课;
3、参与过省市级中小学电脑作品制作评选活动,并获得省市级中小学电脑作品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4、承担过“十·五”、“十一·五”电教课题研究,并获得结题证书;
5、能够提交至少5件本人制作的、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课件;
6、在农远工程资源应用中成绩突出者。
符合以上六条中的四条,可以推荐为电教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三、推荐程序
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书,由学校组织确认、并进行公示后,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审核后,报济宁市电化教育馆,市直学校直接报市电教馆。
四、推荐上报材料
各县市区推荐市级电教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须提交如下材料:
1、济宁市2010年电教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2)。
2、济宁市2010年电教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材料明细表(附件3)。
3、符合认定条件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所报证书必须是近5年来的,即从2006年7月1日以来的证书。
4、五件以上(含五件)本人制作的教学课件,每位教师的课件刻录在一张光盘上,以本人姓名建根目录。
5、济宁市2010年电教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汇总表(附Excel电子文档,附件4)。
五、上报时间
所有材料由各县市区统一于七月一日前上报至市电教馆,过期不候。
各县市区要搞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严格程序、严格纪律,对所有材料认真审核,确保所报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附件:
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