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深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和实地测评工作的通知

2018/05/28 9.5k 阅读 113 点赞

任城区、兖州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市创城办《关于深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的通知》(济创城办〔2017〕2号)要求,为持续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舆论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全市师生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全面做好迎接省级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现将文明城市创建中关于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宣传和实地测评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1.市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电子显示屏每分钟滚动显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1次,每次不少于10秒;

2.在校园门口及校园内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中国梦”公益广告、2015版中小学生守则(六项内容缺一不可);

3.在各教室内部前后两面墙均要悬挂或书写“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或核心价值观内容;

4.校园广播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知识;

5.要在每天晨读时带领学生诵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

6.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

7.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校园周边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请各区、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务必确定1名创城工作联络员,并将姓名及联系方式于3月24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和实地测评工作实行周调度,请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将《全市教育系统城区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调度表》(见附件1)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市教育局将对城区中小学校进行随机抽查,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电话:2324301,邮箱:jjk2324301@163.com。

附件:全市教育系统城区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调度表

附件下载

济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科

2017年3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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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