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做好第十六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8/05/28 1.4w 阅读 154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北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六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2011〕2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全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安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和学校要按要求开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开足课时,保证师资,提高开课质量,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省课程指导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

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2011年3月28日是第十六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研究、分析当前中小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点,围绕主题和安全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教育活动。

1、组织开展一次疏散演练。各中小学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3月28日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演练活动要做到事前有计划、有预案,事后有评估、有总结,通过演练活动使中小学生熟悉疏散路线,掌握基本的自救自护技能,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主动遵守各项安全行为规范。

  2、举办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各中小学要结合本校实际,在3月28日前后通过国旗下讲话、安全知识竞赛、观看安全教育影片、举办安全主题班会、开展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系列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切实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应急避险能力。

  3、举办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实践活动。各中小学要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我发现,家庭安全隐患我排查”活动,通过排查活动使学生认识到安全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把安全意识融入学生思想行动之中。各中小学校要对学生提交的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加以整改。

 三、确保安全教育日活动取得成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认真总结分析当地中小学安全教育的特点,围绕主题,明确活动重点,创新活动形式,做好安全教育活动总结,确保活动成效。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探索将安全教育日拓展为“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等,推动安全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四、大力做好安全教育日宣传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网络、广播、倡议签名、主题演讲等形式,大力做好安全教育日专题宣传工作。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举办专题展览、张贴海报标语、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对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一次集中宣传,通过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各学校可制作、悬挂条幅、标语,营造氛围。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倡议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要在4月5日前将本县市区和学校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情况和有关图片分别报送济宁市教育局安监科和基础教育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