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转发《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赛项培训暨2016年度第二次星级裁判(评委)任职资质现场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2018/05/28 2.0w 阅读 426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为做好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济宁组委会工作,提高我市指导教师和赛项裁判的水平,争取在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取得更好的成绩。现将《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赛项培训暨2016年度第二次星级裁判(评委)任职资质现场考核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实际,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请参会人员登陆http://hz.noc.net.cn填写回执表,同时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回执表于11月25日前上报市电教馆(市直学校直接报送回执表),联系人:卢庆燕,联系电话:2651679,邮箱86727568@qq.com

附件:《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赛项培训暨2016年度第二次星级裁判(评委)任职资质现场考核的通知》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2016年11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