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现将济宁市教育局《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日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发〔2017〕8号)精神,加强广大师生的生态文明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创新、绿色、节俭的教育理念,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中小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实现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的生态济宁、美丽济宁。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在全市中小学校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行动,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进校园、进家庭活动。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育和教师培训。结合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师中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知识讲座,提升教师的生态文明教育意识。通过师德师风建设示范校创建和师德建设先进团队评选,在教师中推崇环保、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的校本化培训,引导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有机地渗透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文明教育落实内化为教师自觉自愿的行动。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科、教师教育科)
(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教育活动。把生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全市中小学师生进行宣传教育,让全市师生了解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在开学第一课、班队会、社会实践、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教育内容,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体验感悟。结合学生认知特点,举办法治征文、法治绘画、法治演讲等法治教育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等,集中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行政许可科)
(三)推进科技创新教育。发挥科技创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开全开齐小学科学和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科学课程,开好义务教育阶段《环境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提升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为培养生态文明领域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责任科室: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科)
(四)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内容之一,利用学校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和学校实验室、植物园等教育阵地,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时间节点,加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内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设一批生态道德教育基地,同时以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为依托,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活动。(责任科室: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科)
(五)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节俭养德教育行动和反对食品浪费行动,引导全市中小学师生形成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食品消费习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鼓励家长、学生外出自备购物袋、自备洗漱用品和餐具,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广泛使用可再生的能源产品,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责任科室: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科)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县市区、本学校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责任清单,按季度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连同《方案》一起于6月1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将按照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每季度对各单位进展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联系电话:2324301,邮箱:jjk23243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