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7/08/14 1.7w 阅读 308 点赞

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经市政府批准设立,于2014年4月正式运营,旨在为全市居民、家庭服务企业提供家庭方面的服务,搭建起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和服务企业之间的桥梁。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9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招聘岗位为呼叫平台和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共9名。岗位面向具有济宁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选用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招考年龄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5日);

(四)经个人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为:具有济宁户籍的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失地农民、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员等。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招考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取消选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 8月31日。

网上报名邮箱:jn12343@163.com(请将《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选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发送到此邮箱)。

现场报名地点:济宁市家庭服务广场(建设北路107号)。

携带材料:所有报名者均需持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选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具有同等效力)、《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簿须复印首页、索引页、本人页),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选用公岗人员报名表和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需提供《低保证》;失地农民还需提供征地合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农村零转移就业困难人员还需提供乡镇(街道)民政所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操作三种形式,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机操作成绩占20%,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操作时间:2017年9月6日。

地点:市家庭服务广场(建设北路107号)。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并按成绩依次递补。

考试合格者,由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成绩依次递补。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选用

考试和体检均合格且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nsi.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管理

按照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54号)、《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6〕41号)规定,由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负责对招录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有养老、医疗(含大额医疗)、失业、工伤和意外等保险,岗位补贴参照济宁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与招录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三年,期满不再续签。

咨询电话: 1572591716013953731670

附件1: 《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表》.doc

附件2: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选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017年8月14日


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申报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一寸

免冠

照片

身份证号

户籍

性质

○非农业○农业

性别

婚姻

状况

身体

状况

是否办理营业执照

原工作单位(如未就业,填“无”)

失业

时间

《就业创业证》编号

家庭月收入

就业意向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单位招用□公益事业服务

家庭详细

住址

县街道社区

(市、区)(乡镇)(村)宿舍号楼单元室

家庭成员

信息

关系

姓名

是否就业

工作单位

健康状况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类型(请在□打√)

□大龄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扶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人员□失地人员□其他人员(请注明类型)

申请人

确认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和提报材料情况属实。如隐匿瞒报,自愿放弃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有关政策。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以下由负责认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商部门填写

社区(村)审核意见

经入户调查,该同志符合类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条件。

调查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街道(乡镇)

审核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申报。

(盖章)

年月日

工商部门

审核意见

该同志从未领取过工商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已注销)。

(盖章)

年月日

公共就业

服务机构

审核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申报。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四份,负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有关部门按需留存。

2、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无此证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后予以印发),有关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另携带以下材料:

(1)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配偶死亡的携带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离异的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携带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3)持有《残疾人证》人员携带《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4)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携带失地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失地时间、失地原因,加盖社区(村委)、街道(乡镇)公章)、征地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携带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报名人员户口簿上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号、与报名人员关系和就业失业状况,加盖社区、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公章);

(6)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携带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报名人员户口簿上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号、与报名人员关系和就业失业状况,加盖村委、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公章)

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照片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及专业

选用类别

籍贯

现住址

有何专长

联系电话

备用联系电话

简历

家庭主要成员

(直属亲属)

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

考试承诺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的公告》,并保证理解和认同公告中的各项规定。本人承诺已经填写的报考信息准确、真实,如果填报的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本人愿意接受招考单位依照考试规定做出的“取消录用资格”等相应的处罚。

本人签名:年月日

本表格所有内容为必填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