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政府召开《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李海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宋恩岱主持会议,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宋昭君参加会议。
李海洋同志代表市政府,就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切实抓好养犬管理工作,强调四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明确任务目标,狠抓措施落实,强力推进养犬管理工作全面开展。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强大声势,培养群众依法文明养犬意识。四是加强组织领导,齐抓共管推进,确保养犬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宋昭君同志代表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传达了市政府《贯彻<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意见》,明确了养犬管理的目标、职责、任务和时限要求。
任城区政府、兖州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及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分管负责人、邀请的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分管负责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治部、治安、网警、法制、宣传、警保等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政府、济宁经开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