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印发《济宁市创客骨干教师培养培训计划》的通知

2018/05/28 2.0k 阅读 361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济宁市创客骨干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附件:《济宁市创客骨干教师培养培训计划》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济宁市创客骨干教师培养培训计划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学校创客空间建设指导意见》(鲁教科字〔2017〕1号)和《济宁市推进学校创客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济教字〔2017〕27号)要求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创客教育的发展,2017年至2019年,全市每年培养认定100名创客教育骨干教师,现制订培养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创客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培训内容

(一)学校创客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文件;创客的基本理论,中小学如何开展创客教育。

(二)电脑设计

1、电脑制作:按照明确的主题思想,使用电脑和相应软件,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法进行创作。

2、程序设计: 选用合适的编程语言或图形编程环境进行应用程序设计。

3、3D创意设计:3D建模软件、切片软件、STL数据处理软件、3D打印机、3D扫描仪的技术应用。

4、VR/AR: VR/AR互动体验及资源创作。相关开发语言和工具、三维建模软件、虚拟现实显示设备的技术应用。

(三)人工智能

机器人和无人机: 结合硬件搭建、拼装,通过编写程序完成特定任务。

(四)创意制作

1、创意智造:开源软、硬件基础及创作技能。

2、三模一电:航空航天模型、车辆模型、航海模型、无线电测向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3、手工创作:木艺、陶艺、纸艺、布艺、书画等为代表的手工创作基本技能。

(五)影视创作

1、微视频:创意、编剧、导演、拍摄及剪辑、合成技术。

2、电视专题:校园新闻、社会实践专题创作技术。

三、具体要求

(一)每批创客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一个培养周期至少参加4期培训,创客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不能缺席,每期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培养档案,骨干教师培养档案作为创客骨干教师认定的依据,两次培训考核不及格取消培养资格。

(二)创客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要积极参加各类创客实践活动,指导本校学生在电脑作品制作、创意设计大赛、机器人竞赛、机器人等级考试等活动中起组织、引领、指导作用。创客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至少要参加以上活动中的两项,参加的活动计入培养档案。

(三)创客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本校创客空间建设、创客校本资源建设、指导学生创客活动等方面要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每批创客骨干教师在培养周期结束后,须提供可量化、能呈现的创客工作相关资料,计入培养档案。

(四)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创客活动,为培养对象提供学习、交流和展示的平台。创客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所在学校要为创客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开展创客教育各项业务活动提供时间和经费支持,切实提高培养对象的业务能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