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职函〔2014〕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字〔2007〕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函授站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年检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3〕30号)精神,省教育厅通过“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dzcjy.com)网上报送数据信息和现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完成了全省2013年度高等学校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工作。现将驻我市高等学校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公布合格(含新建)的函授站和学习中心可按规定继续招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专业、层次、形式招生。公布的不合格的函授站和学习中心,属限期整改的,暂停其2014年成人高等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招生,待参加下一年度检查并合格后可恢复招生;属于主动申请或者其他原因予以撤销的,自本文发布之日起不再具有招生资格,在籍学生可转入主办高校在鲁其他函授站或者学习中心,也可以在原函授站和学习中心继续修完学业。主办高校和合作办学单位要共同妥善做好相关后续工作,保证现有在籍学生如期完成学业。
二、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内函授站和学习中心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规范其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新增函授站和学习中心的准入程序,提高年度检查质量;对函授站和学习中心乱招生、乱许诺、乱办学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成人教育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
附件:2013年度驻济高等学校函授站及高等学校驻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结果
济宁市教育局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