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举办2017年新媒体新技术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2018/05/28 2.0w 阅读 186 点赞

济教电函字[2016]17 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17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16]153号)和《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2017年全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鲁教馆[2016]12号)(附件2)文件精神,现就组织我市2017年新媒体新技术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交流展示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幼教、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段的所有学科教师。

二、项目设置

课例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指南(附件1)

三、名额分配

请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学校,按照“层层发动、逐级评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希望各县市区电教站各学校认真做好评选组织和推荐工作,层层评选,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

四、评选活动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必须保证上报高质量的作品,市馆从中选取28节课上报省电教馆参加评选,其余的课参加明年我市的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评选。市馆另行通知上报人员名单,并通知参加央馆评选的教师务必于1月20日登陆“观摩活动”网站(http://iwb.webcet.cn)进行网上实名注册、上传课例作品。

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课例、推荐作品名单(附件4)等有关材料上报市电教馆资源部,不得突破名额,过期不候。

联系人:隋海荣 赵阳 联系电话:2651693

附件 :1、2017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指南

2:关于组织2017年全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3、名额分配表

4、2017年新媒体新技术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交流展示活动推荐作品名单

(点击下载附件)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