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开展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2013/09/21 1.4w 阅读 152 点赞

市中区社会保险事业局、任城区劳动保险事业处,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参保单位,中央、省属驻济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准确合理发放,根据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的安排和要求,确定自2013年10月至11月,对市直机关事业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进行认证。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范围

截止2013年9月底前,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以下人员:

(一)机关事业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

(二)以社会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个体缴费退休人员)身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

(三)按照省政府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一次性参保缴费领取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

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的资格认证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认证;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组织认证。

(二)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以社会人员身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和按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一次性参保缴费领取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的认证工作,按以下办法认证:

1、已纳入社区管理的,由所在社区组织认证。认证结果由社区报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汇总情况后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未纳入社区管理的,参保单位办理手续移交社区后,由所在社区进行认证。

(三)异地居住(市外、省外)的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直接认证。

三、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方法

(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组织认证。开展认证工作要严格按照《济宁市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法》(济人社发〔2013〕47号)的规定和方法进行,可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电话慰问和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等方法进行认证。对高龄、重病、伤残等行动不便的,可实行上门认证或委托认证。

(二)及时上报认证工作情况。开展认证工作时,认证工作人员应认真查看身份证、退休证等证件,认证对象填写《济宁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表》(附件1),认证单位汇总后填写《济宁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认证花名册》(附件3)和《济宁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情况统计表》(附件4),认证单位将以上表格一并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

异地居住人员认证时,持《济宁市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附件2)及有关证件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证,并将协助认证表及时寄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管理服务科。

四、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资格认证工作。开展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防止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措施。这项工作关系广大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的切身利益,人数多,工作量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措施,认证人数较多的单位要安排适当场所,切实做好认证工作。

(二)及时解决认证工作中的问题。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要认真落实其生存状况;对无正当理由未在认证期限内进行资格认证的,认证单位填写《济宁市暂停社会待遇人员情况表一览表》(附件5)后,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待遇暂停手续;经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确认符合继续领取资格的,按规定及时恢复和补发相关待遇。

对伪造证明材料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基金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限期责令退回;对拒不退回的,按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认证工作结束后,各有关认证单位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将书面总结与报表(纸质和电子版)于2013年11月底前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

有关表格请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si.gov.cn下载打印

联 系 人:王才秋姚萍刘晓彤

联系电话: 29379622937923

附件: 1、济宁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表

2、济宁市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3、济宁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认证花名册

4、济宁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情况统计表

5、济宁市暂停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情况一览表

2013年9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