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编报2011年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项目学校及仪器采购计划的通知

2018/05/28 1.3w 阅读 222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11年是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为确保全面完成教学仪器更新工程,经研究决定,近期编制上报2011年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项目学校及仪器采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依据

根据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教基〔2006〕16号)、省教育厅《山东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6〕1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编报。

二、编报要求

(一)要认真排查仪器配备情况,确保全面完成更新任务。各县市区要对实施更新工程以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要认真排查仪器配备没有达标的学校。对未完成仪器配备达标任务的学校,要严格对照国家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认真排查摸底,只要缺少的或数量不足的仪器都要进行统计,并全部纳入这次仪器更新范围,不得有任何缺项遗漏。确定为2011年项目学校的,必须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实验室、仪器室等辅助用房,必须有数量充足的仪器橱。

继续实施“济宁市农村中小学百所学校精品仪器配备工程”。县市区今年要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安排6-10所中心小学或初级中学对仪器设备全部进行更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要严格采购质量标准,确保仪器物美价廉。今年继续实行市政府统一集中采购,县市区密切配合。采购要本着“超前配备,质量第一,厉行节约”的原则,凡现有仪器具有再使用价值的可继续使用。确定仪器采购明细时,县市区要严格把关,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注重科学性、实用性,与实验教学相一致。采购仪器重点放在国家基本标准要求上,没有完成常规仪器更新的县市区,不得采购选配仪器,特别是一些电教仪器设备。全面完成仪器更新任务的县市区,可采购仪器橱、实验室设备和数字化实验室。由于政府采购节约一些资金,制订仪器采购计划时,可按照比实有资金增加40%后的数量进行。如,实有100万元,可采购140万元的仪器。继续对仪器配送进行统一仓储物流。

(三)要仔细填写表格资料,确保招标采购及早进行。各县市区要根据济教字〔2007〕32号文件精神、本地四年更新规划和资金筹措数量,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认真填写《2011年全市农村中小学百所精品仪器配备学校名单》(见附件1)、《2011年县市区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项目学校名单》(见附件2)、《2011年县市区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仪器采购明细表》(见附件3)。上述三表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公章后,务于2011年7月10日前上报市仪器更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学仪器站)。

三、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学仪器更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何大源,赵怀金。联系电话:3282800(传真)。电子邮箱:jnyqgx@126.com

附件:1.2011年全市农村中小学百所精品仪器配备学校名单

       2.2011年县市区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项目学校名单

      3.2011年县市区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仪器采购明细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