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保障处、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高等院校,有关企业:
为表彰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市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按照《济宁市孔子友谊奖评审办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五届孔子友谊奖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第五届“孔子友谊奖”的评选数额掌握在4-6人左右。2011年以来在我市工作过的外国专家(含外籍华人专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在评选之列。
(一)积极向我市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荐新品种,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为我市工程项目的建设、投产、运行、管理等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为我市企业技术进步、科技攻关提出重要建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向我市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在教学、科研、对外宣传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携带技术、成果和资金来我市领办、创办科技企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六)在为我市培养人才或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已获得过“国家友谊奖” 、“齐鲁友谊奖”或“孔子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在此次评选之列。
二、评选程序
由外国专家聘用单位填报《孔子友谊奖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提交反映外国专家主要事迹的幻灯片。聘用单位属市直的,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推荐;属各县市区的,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报请县市区政府同意后推荐。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外国专家局)组织初审。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请市政府审批。下半年适当时机举行颁奖仪式,拟请市政府领导为获奖外国专家颁发“孔子友谊奖”奖牌和证书。
三、申报数额及时限
每个县市区申报数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
请填写《孔子友谊奖申请表》,制作反映外国专家主要事迹的幻灯片,并于5月15日前报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管理科。(申请表可登陆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si.gov.cn下载)。
四、有关要求
“孔子友谊奖”的评奖结果揭晓后,我局将正式通知各申报单位,各单位应征求专家本人意见,如果专家本人不愿意公开宣传表彰或有其他意见,请及时告知市外国专家局。
联系人: 李娜
电话:0537-2967619
传真:0537-2967619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