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举办2011年全市中小学电化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5/28 9.5k 阅读 451 点赞

 济教电函字[2011]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高新区社发局文教处、北湖度假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市直有关学校:

为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研究,调动广大教师在教学中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理论,依据新课程标准,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积极性,展示电化教学的最新成果,根据省市2011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全市中小学电化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
、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中师、职高、中专、特殊教育)任课教师均可参加。参评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先进的教学理念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善于应用信息技术进行课堂教学。须是经过逐级评选上来的县级或相当于县级优质课执教者(市直学校要经过学校评选推荐)。

2、参评课须是一节完整的课(中学45分钟,小学40分钟,幼儿园不少于30分钟),不仅要注重媒体的设计、运用,而且还要注重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探索,教学效率高,教学质量好。

3、凡送评的课例必须使用经教育部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师范、职高(中专)、幼儿园使用的教材为指定正规教科书。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按照“层层发动、逐级评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参评课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逐级进行评选推荐。以学校和县市区为单位组织校、县两级评选,市电教馆组织评审委员会,分别对市级各项参评材料进行评选,并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1、幼儿园、小学要先进行初步筛选,推荐参加乡镇级评选后,由各县市区电教中心(站)把关,评选出县级电教优质课,按分配指标报送市级参评课。

2、初中、高中、职高(中专),要先评出校级,再参评县级,最后由各县市区电教中心(站)按分配指标报送市级参评课。

3、市直各中小学、师范、职高(中专)、幼儿园要先进行校(园)内评选,再按分配指标择优推荐市级参评课。

4、市电教馆根据参评条件审查市级参评课资格,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市级电教优质课进行评选。各县市区电教中心(站)负责本县市区的评选推荐工作,并按分配指标报市电教馆,市直单位直接报市电教馆。

三、评选指标分配

各县市区评选指标分配,要统筹兼顾幼儿园、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各个层面,重点向教育信息化联系点学校倾斜,确保农远工程项目学校有足够的名额。具体分配数额见附件1。

四、评讲比例及表彰奖励

本次评选活动将设一、二、三等奖,由市电教馆统一颁发证书,行文表彰。希望各县市区电教站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按照评审标准严格把关,力求使推荐的电化教学优质课能体现本县市区的教学改革和探索的特色,通过评选带动全市教学水平的提高。

五、评选活动要求

1、参评的电教优质课要一律刻录成DVD光盘,同时需附以下文字材料:(1)教案一份;(2)课堂结构流程图一份;(3)对于课堂教学技术应用方法、效果的阐述一份。(4)由学校盖章的执教教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文字材料文本随课光盘一人一袋报送,文字材料电子稿由各县市区各学校集中刻录一张光盘连同电子表格格式汇总表(汇总表见附件2)一块报送,汇总表文本要加盖县市区电教部门公章。
2、希望各县市区电教站各学校认真做好评选组织和推荐工作,层层评选,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抄袭和造假现象的发生。市电教馆一概不受理不经过评选程序的个人报送。发现抄袭和造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对问题严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

3、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往年评选要求进行。

4、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参评课及有关材料汇总后报送市电教馆。联系人:胡连德卢庆燕联系电话:2651665

附件1:2011年全市中小学电化教学优质课名额分配表

   2:2011年全市中小学电化教学优质课汇总统计表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