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定点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及辅助器具配置服务行为。
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实际,考核主要将定点机构工伤保险基础管理情况、工伤保险“三个目录”执行及入住院管理情况、工伤保险收费标准及结算管理情况、信息系统及工伤保险服务质量等情况纳入考核内容。针对不同工伤保险定点机构,分类制定相应考核项目和考核标准。年度考核结果与工伤保险定点机构的预留保证金兑付直接挂钩。如因违反有关工伤保险政策,考核结果不合格,预留保证金不予兑付。
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工伤保险定点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工伤保险服务行为,陆续出台一系列工伤保险管理措施,以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努力推动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市社保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