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举办2014年济宁市

2018/05/28 1.1w 阅读 404 点赞

各县(市、区)教体(体育)局、财政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生健身意识,进一步提高学生体育技能,加快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根据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通知要求,结合2014年济宁市第21届中学生运动会情况,现对举办济宁市“体彩杯”中小学生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联赛下发有关通知,望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014年要求每个县(市、区)定期举行各项目联赛,市级举行选拔赛,根据市级比赛成绩推荐优秀运动队(员)参加省级联赛。县(市、区)要成立专门机构,组织相关人员,下发有关通知,组织县级各项目联赛,推荐选拔出优秀队伍参加市级项目联赛(从2014年开始,县级联赛可在下半年组织,并推荐选拔优秀队伍参加第二年上半年组织的市级联赛)。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将联赛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市级联赛成绩计入2014年济宁市第21届中学生运动会总成绩(羽毛球、游泳除外)。

二、认真组织,积极推荐

根据省级联赛规程结合济宁实际,2014年市级将举行足球(高中组、初中组、小学选材组)、篮球(高中组、初中组、小学选材组)、排球(高中组、初中组)、乒乓球(高中组、初中组、小学选材组)、羽毛球(初中组、小学组)、田径(高中组)、游泳(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等项目的比赛。县(市、区)根据市级举行的项目组织本区域内联赛,推荐冠军队参加市级联赛,各项目报名表及报项表(附件2)需一式三份于5月31日前报济宁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市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大会组委会将根据项目推荐情况和省联赛比赛时间,于7月份组织市级联赛。

三、经费

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田径联赛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30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开展中小学“五项联赛”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济体字〔2011〕18号)执行。

(二)省、市级联赛期间,超编人员经费自理,参赛单位往返交通等其他费用自行承担。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中国体育彩票杯”2014年济宁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竞赛规程总则

(电子版到济宁市体育局网站http://www.jnsport.gov.cn/下载)

济宁市体育局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财政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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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