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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育动态

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受理发放

2018/05/28 1.9w 阅读 231 点赞

 

    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经过积极筹备,现已进入贷款受理发放阶段。2008至2009学年在校生贷款受理发放工作于4月20日至5月20进行,2009至2010学年的助学贷款将于今年暑假期间办理。4月21日,市教育局专门召开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发放工作会议,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刘运泰同志主持会议,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财务科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信用助学贷款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行之有效的政策,对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解决目前高校困难学生资助比例偏小和资助标准偏低等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和风险补偿金全部由财政承担,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为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发放工作,刘督学强调指出:一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义重大而又影响深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带着感情和责任,努力把这项领导关心、人民期待的惠民工程、德政工程做得更实更好。二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仅承担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而且还承担着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的大量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独立设置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专门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发放工作顺利实施和整个资助体系的健全完善。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在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合作协议的同时,加大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络、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宣传工作要覆盖到所有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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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