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建筑业企业重新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12/05 5.3k 阅读 539 点赞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莱芜市城管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为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重新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所涉企业如果注册在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到资质转入企业所在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不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初审。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济南、青岛、烟台3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所涉企业如果注册在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参照本通知要求,直接到3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不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初审。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