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有关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济宁市委办公室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和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经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推荐,市教育局审核,拟聘第六届济宁市督学200名(其中,市督学顾问45名)。
现将拟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7日至9月1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意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济宁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田法兵、孙启瑞
电 话: 0537-2316523
邮 箱: jyjdds@ji.shandong.cn
济宁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