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市政府召开贯彻落实《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海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市大数据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宋恩岱主持会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闫长虹参加会议。
李海洋同志指出,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办法》的行动自觉。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办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凝神聚力、不打折扣,尽快研究实施方案,确保《办法》在我市落地落实、见到实效。
李海洋同志强调,要营造氛围,有力有效推动建立《办法》实施基础。各部门要尽快吃透《办法》精神、把握实质、掌握具体内容,明确工作职责,把握好管理原则,将其作为优化通行秩序的重要抓手、重要切入点和重要手段。同时要争取支持,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将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挂牌登记作为《办法》宣传的重点,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助力。
李海洋同志要求,要齐抓共管,全面汇聚《办法》落地执行的强大合力。电动自行车管理需要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坚持源头管理,规范产销行为,绝不能让拼装、改装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坚持严格管理,积极推进“带牌销售”,严厉查处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不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服务管理,有关部门要规划建设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充电设备等基础设施,引导业主安全充电,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坚持行业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管重罚。
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各部门单位就落实《办法》作了简要发言。
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陈秋岭,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16个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