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转发《山东省电化教育馆转发中国教育电视协会<关于举办校园影视节目制作培训班暨第十五届中小学校园影视节目展评研讨会议的通知>的通知》

2018/07/01 1.6w 阅读 201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站、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电教科,市直各学校:

现将《山东省电化教育馆转发中国教育电视协会<关于举办校园影视节目制作培训班暨第十五届中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节目展评研讨会议的通知>的通知》(鲁教馆函[2018] 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次活动。

二、参会回执直接报送至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

三、参会人员培训费、食宿、交通费自理。联系人:杨可。联系电话:18705377758。

附件1:《山东省电化教育馆转发中国教育电视协会<关于 

    举办校园影视节目制作培训班暨第十五届中国 

    中小学校园影视节目展评研讨会议的通知>的通

    知》

附件2:《全国校园影视节目评委培训班回执 》

 附件下载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2018年7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