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2019年11月起,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市直、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1384元/月,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1240元/月。这是我市连续第13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挂钩比例自行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严格待遇审核和支付程序,及时把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到职工手中。目前,市直1889名失业职工失业待遇已调整到位,涉及金额344万元,切实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失业保险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