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六届孔子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3/20 1.9w 阅读 102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济宁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高等院校:

为表彰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市国际交流与合作,按照《济宁市孔子友谊奖评审办法》(济政发[2006]28号),决定开展第六届孔子友谊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第六届“孔子友谊奖”的评选数额为4-6名。来我市工作2年以上的外国专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在评选之列。

(一)积极向我市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荐新品种,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为我市工程项目的建设、投产、运行、管理等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为我市企业技术进步、科技攻关提出重要建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向我市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在教学、科研、对外宣传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携带技术、成果和资金来我市领办、创办科技企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六)在为我市培养人才或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已获得过“国家友谊奖” 、“齐鲁友谊奖”或“孔子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在此次评选之列。

二、评选程序

由外国专家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属市直的,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推荐;属各县市区的,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报请县市区政府同意后推荐。

市外国专家局组织初审,必要时派专人到聘用单位实地考察。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请市政府审批。年内适当时机举行颁奖仪式,拟请市政府领导为获奖外国专家颁发“孔子友谊奖”奖牌。

三、申报数额及时限

每个县市区申报数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

请填写《孔子友谊奖申请表》(一式三份),制作反映外国专家主要事迹的幻灯片,并提报外国专家基本情况和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3月18日前报市外国专家局。各项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完整、详尽,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四、有关要求

“孔子友谊奖”的评奖结果揭晓后,我局将正式通知各申报单位,各单位应征求专家本人意见,如果专家本人不愿意公开宣传表彰或有其他意见,请及时告知市外国专家局。

联系人: 李娜

电话:0537-2967619

传真:0537-2967619

邮箱:wgzjglk@163.com

附:《孔子友谊奖申请表》.doc

2016年3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