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市教育局领导研究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督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更好地做好全市中小学食堂卫生、二次供水及常见病防治工作,依据市教育局、卫生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卫法监发〔2008〕22号)和《关于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济卫法监发〔2008〕24号)的精神,2008年12月2日至5日,市教育局、卫生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分别对12个县市区及高新区、北湖旅游度假区及市直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查。
在学校卫生室指导传染病防控工作
此次专项督查共分四个工作组,每组5人,分别由市教育局副局长郝民、市卫生局副局长郑德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鲁先灵、市勤工俭学管理处主任汤占华带队。督查组听取了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汇报,查阅了有关文件及档案资料,现场检查了县(市、区)直中学、幼儿园、农村中学、市直等44所中小学校卫生工作状况。此次督查以农村学校食堂和食品卫生工作为重点,就学校食堂的制度建设,机构设置,管理体制,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原料的采购、储存、加工,学校饮用水的检测以及学生常见病防治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详实的督查和记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当场向被查学校提出了书面整改意见,并对存在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5个学校,分别责成5个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局进行立案查处。
深入学校食堂督导食品卫生工作
这次全市学校卫生专项督查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局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工作到位,保障积极,成效显著。各县市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我们也看到,被查市县区部分学校卫生工作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学校卫生安全意识淡漠,卫生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规范管理意识差;(二)部分学校食堂布局不合理,卫生设施不完善,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设备条件简陋,存在着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三)传染病管理制度及措施薄弱,学校保健机构及人员配置不足、不合理,无法完成学校卫生防病任务;(四)自备水源井无卫生许可证供水,卫生防护差,未对自备水源进行任何消毒处理;(五)农村学校卫生工作仍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在学生宿舍督导传染病防控工作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教育、卫生及有关学校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规范管理行为,对无证经营坚决取缔并予以打击;三是加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密切协作,加大明查、暗查、突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通报,绝不姑息;四是加大对学校卫生设施改造、建设的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条件;五是加强农村学校卫生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