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太白湖新区建设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属有关单位,有关建筑企业:
现将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等9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 号)转发给大家。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将《办法》传达到辖区内各类企业和项目,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办法》。
市住建局群众举报电话:0537-3239869
市住建局群众举报邮箱:jnszjjajb@ji.shandong.cn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