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6〕20号)要求,现就我市申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市、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015-2017三年申报总数控制在教育部划定的当地中小学校总数的8%以内。我市现有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为1085所、247所、36所,按规定申报数为108所,按高中、初中、小学学校数1:3:6的比例,我市2015-2017内应申报学校数分别为11所、32所、65所,减去往年验收的数量3所、5所、11所,今明两年申报的数量分别为8、27、54。各县市区依据申报数量,自行确定今年的上报数量。试点县(市、区)全省共有1个名额,各县市区可依据评审条件,自行申报。我市根据试点县(市、区)评审条件,推荐上报1个县(市、区)。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条件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均可申报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区域内60%以上的中小学能达到特色学校标准的县(市、区)均可申报全国校园足球特色试点县(市、区)。
三、遴选程序
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市、区)遴选程序由学校和县(市、区)自主申报、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推荐、教育部综合认定三个阶段组成。同时,实行网上登录和申报(具体办法见附件4)。
(一)自主申报。凡达到基本条件的学校和县(市、区),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1、附件2),并将申报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等,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时,申报学校和县(市、区)要上网登录申报系统,将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网络申报。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和试点县(市、区)基本条件要求,组织专家组对本地申报学校和县(市、区)的申报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各县(市、区)教育局登录申报系统,网上完成审核提交流程,将达到标准要求的学校和县(市、区)列为遴选对象推荐至我市。我市在向社会公示审核结果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综合认定。教育部在省、市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复核遴选,并结合相关工作进行实地抽查,经面向社会公示后,最终认定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市、区)入选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据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和试点县(市、区)基本条件,实事求是撰写申报报告;申报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有备案可查。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二)各地要遵循遴选原则,按高中、初中和小学1∶3∶6的基本比例推荐,可适当向寄宿制学校倾斜,积极鼓励民办学校进行申报。
(三)请各县市区于2016年4月8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并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市体卫艺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凤洪,电话:0537-2314430
电子信箱:stwyk2314430@163.com
附件:1.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
2. 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表
3. 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申报表
4. 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
5. 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遴选申报系统有关说明
济宁市教育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