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近期正式展开。目前,资格审查、个人报名已经完成,档案考核、笔试考试工作将于近日举行。
为有效激励广大适龄青年尤其是广大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市委、市政府和济宁军分区于2011年9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规定各级每年拿出不少于同级事业单位招聘计划10%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大学生士兵,按照程序参加考核考试,择优录用。今年是《意见》付诸实施的第一年,为做好定向招聘工作,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济宁军分区等部门,借鉴我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和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办法,制定了《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方案》,连同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一并下发。招聘实施工作中,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规定,严格条件,严肃程序,密切配合,较好完成了资格审查、个人报名及档案考核等工作,招聘工作于9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军转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