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济宁市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济宁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信息公开

2018/03/28 2.7k 阅读 426 点赞

一、法人登记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济宁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住所:济宁市红星路78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229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4939521132

二、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济宁市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济宁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红星路78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济宁市经济委员会和济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于1986年设立的事业单位,济经(1986)字第71号和济建(1986)字第12号。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具体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建筑材料使用和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依法对地方建材产品的使用环节进行管理;负责散装水泥推广技术性保障性工作,对本地区散装设施、设备、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进行技术、质量及标准管理,组织推广相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组织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党支部。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  制定、修改章程;(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权利:(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党委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省财政拨款。

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七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报请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2016年3月26日党支部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济宁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2017年市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在市住建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局全力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中心工作,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强化服务,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的节能减排做出了新贡献。现就今年的工作情况工作进行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显著

1、工作成绩显著得到各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散装水泥行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六年被评为山东省发展散装水泥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被评为市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2017年更是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市财政局表彰为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和产权登记暨资产清查工作先进单位。

2、环境和社会效益显著。2017年截止10月底全市散装水泥总量完成609.71万吨,水泥散装率达到81.26%,推广使用预拌砂浆39.4多万吨,节约标准煤14.01万吨,减少大气粉尘排放6.1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6.42万吨,减少二氧化流排放0.12万吨。实现综合经济效益2.74亿元。。

二、六大举措扎实推进全年工作上水平

1、主动适应新形势,努力创新促发展。

2016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济宁市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加挂济宁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牌子,结合我局在建材使用领域的行业管理职责和监管职责。为全面了解本市建材使用现状,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建材使用管理模式,促进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今年我办又在去年调研的基础上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部分建筑材料使用状况、存在问题、技术发展方向和国内建材使用管理模式和立法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建材质量的好坏对建筑物质量等级、结构安全、工程造价、外饰效果和竣工验收后的使用功能等有着重要影响。当前,建材使用管理模式应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定位,实现由准用管理到诚信管理的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我市建材使用管理工作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通过调研,我办与国内建材使用管理先进地市的建材主管部门互通了各自在建材使用管理方面积累的经验,建立了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针对建材的使用管理,就建材的源头质量控制、使用过程管理和质量追溯;如何开展建材的有条件市场准入;如何进一步发挥建材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导向作用;建设工程领域建材供应企业的诚信管理;施工现场物资材料的规范化管理;建材使用的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探讨。

在上述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建材使用状况和管理实际,通过进一步数据校核和综合平衡,对存在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和归纳综合,我办正在着手编制《济宁市建筑材料使用管理规定(试拟稿)》和《济宁市市建筑材料使用管理工作规划(草稿)》。我办将立足本市建材供应和使用实际,紧密围绕诚信,以信息化监控为手段,坚持“以使用带生产,以诚信保质量,以清出促诚信,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注重建立建材使用管理技术导向机制、监督管理机制、信息公示机制。作为我市建材使用环节的管理单位,我们要履行好对重要建设工程材料进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管职责。

2、以助力全市建筑扬尘治理工作为契机,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市住建局组织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扬尘治理工作。市散装办积极响应,克服人员少,工作头绪多的不利因素,截至目前对包保的市直和兖州区、高新区建设工程工地共50个工程公司,进行了上千次的现场督导,发放预拌砂浆宣传资料1000多份,对市直包保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旁站式督导。圆满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督导包保任务。

3、全力发展预拌砂浆,砂浆“禁现”呈现新态势。

“预拌砂浆生产施工一体化”模式2014年被列为全省推广示范项目,在2015年的全国的行业年会上做先进经验介绍。在去年取得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引导现有预拌砂浆企业进行“预拌砂浆生产施工一体化”技术完善,让更多的建筑施工企业体会到先进施工方式带来的经济效益,变被动接受为主动使用。

加强预拌砂浆企业备案管理,目前全市已通过省级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8家,湿拌砂浆生产企业3家,全市预拌砂浆用量39.4万吨已实现比去年同期3倍的增长。我办对全市已通过省级备案的8家砂浆生产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抽检,质量全部合格。另外有四家湿拌砂浆企业正在改建中;以上企业如全部投入市场运行,我市将实现所有县市区预拌砂浆企业全覆盖,为实现省政府2017年全面“禁现”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严格落实《济宁市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和《关于严禁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实现“禁现”检查的常态化。切实落实禁止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工作,增强保护碧水蓝天的紧迫感。

2017年10月初根据我办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禁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专项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办已对高新区、北湖区、兖州区、经济开发区、邹城市和鱼台县所有在建工程的“禁现”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了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是否提出使用预拌砂浆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与技术措施要求,建设单位是否将使用预拌砂浆的费用计入工程造价中。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预拌砂浆的要求和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对预拌砂浆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理,对不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施工单位是否采取书面形式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施工现场预拌砂浆使用及管理情况,有无现场搅拌砂浆行为,是否安置预拌砂浆罐并实际使用预拌砂浆,是否建立包括预拌砂浆采购合同、进货台帐记录、检验报告、产品进场复验记录等管理资料台帐。做到责任细化,进一步夯实预拌砂浆使用管理中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党委的工作职责,加快“禁现”工作的步伐。

4、强化措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科学规范制度化。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虽然已经按财政部要求停征,但是,散装水泥专项的预缴退还结算还要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进行。为了保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预缴退还结算及时,我办不仅通过发放《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还审批服务指南》,告知用户返还的时间和返还所需准备的资料,还在项目竣工前15日内电话通知督促用户来我办办理专项资金的返还手续;工程竣工后我办采用自主研发的“济宁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还系统”办理专项资金返还,通过以上工作,我办受理和办结“嘉祥水印兰亭”等11个工程项目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还手续,返还资金到位163.76万元,做到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应返尽返,返还率保持全省领先。

根据《山东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充分发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引导拉动作用,有效利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申报2016年度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并成立专家评审组。在企业申报、各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的济宁聚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预拌砂浆项目进行了现场评审考察。有效利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56万元,对申报企业的预拌砂浆项目按照评审得分占总得分比重给予补助,充分的调动了预拌砂浆企业的积极性,达到了补贴先进、扶植产业龙头的目的。

5、大造声势,浓厚氛围,促进各项工作上台阶。

6月11日-17日散装水泥宣传周期间,我办在济宁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以“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创造优美生态环境。”为主题的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在济宁日报第2、3版整版刊登了题为《让天更美 水更秀 城更美》的宣传文章。文章分三个篇章由浅入深的介绍了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我办是如何顺应建筑业呼唤绿色的时代需求,促使散装水泥这一绿色环保产业向纵深发展,全力创建我市文明城市建设的。详细介绍了我办以抓产业转型为突破口,从包括产业发展目标,产业布局,监督体制,市场机制,技术措施等方面发力,大力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从而推动我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建设,科学治尘,降低环境负荷,实现了我市散装水泥及其延伸产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我办为加强预拌砂浆的推广以重点宣传预拌砂浆对建筑扬尘治理的技术效果为抓手,介绍“预拌砂浆生产施工一体化”为目的,拍摄制作了《预拌砂浆》推广宣传片。长期以来我办孜孜以求不断创新宣传方式,逐渐形成了从设点宣传到流动宣传;从党报党刊宣传到多种媒体宣传;从集中宣传到常态化宣传的立体宣传模式,使得推散政策深入人心,收到很好的效果。把我们的工作推到群众的眼前耳边,让人民群众了解、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6、扎实有效开展党务工作,外塑形象,内提素质。

散装办党支部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住建局党委党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大历届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工作全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为目标,着力做好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为全市推广散装水泥工作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坚持以围绕中心工作重点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使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尤其是,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听取汇报、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有计划的组织学习,让党员干部在学习中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党员观,不断提升政治思想水平和政策法规水平;坚持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根据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努力促进党员干部素质的提高;坚持做好党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市创城办“路长制”的要求,我办从5月开始对巡查的路段进行每天8小时“双人双岗”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文明办;3月12日举办“共建绿色家园 共享一片蓝天”为主题的植树节活动;5月13日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山东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万人健步走活动;4月22日组织全体人员赴鲁西南战役纪念馆开展革命历史传统教育;5月20日在第67个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举办“童心飞扬  梦想起航”关爱残疾儿童公益活动,在我市动植物园成功举行。6月19日发起了“温暖知行 爱心传递”公益捐书活动。为汶上县义桥镇中学送去了包括文学、艺术、历史等多个方面共计500余册图书。11月8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第七届济宁市市直机关运动会。进一步外塑形象,内提素质。

四、单位重大信息公开

(一)实有编制数:13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王建华、陈国栋、宋龙、孙同成、张卫图、张英平、贾鹏程、李嘉鑫、李文军、姚树真、白冉、江广强、李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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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