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8/05/28 1.6w 阅读 251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鲁教秘办函(2010)5号的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开展“十一五”山东教育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根据《关于“十一五”山东教育创新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凡在“十一五”期间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做出在全省有一定影响,为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的创新成果的县市区、学校,均可申报参评。
    申报单位请于12月24日前将“十一五”教育创新成果奖申报表一式12份报送至济宁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刘军;邮编:272100    联系电话:2609997。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五”山东教育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十一五”山东教育创新成果奖申报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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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