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举办全市第二期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2018/05/28 1.5w 阅读 391 点赞

济教师函〔2014〕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幼儿园:

为切实提高我市幼儿教师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技能,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幼儿、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结合第一期幼儿骨干教师培训和调查问卷情况,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第二期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幼儿园在岗骨干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时间不足5年、非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小学教师转岗到幼儿园的教师优先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1.国家和省、市学前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

2.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技能;

3.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幼儿个性培养;

4.幼儿教师教育知识技能(含教师保育知识技能),幼儿园环境创设与利用,一日活动组织与实施,幼儿园活动设计与实践教程。

5.课堂观摩。

三、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6月19日上午12:00前报到

培训时间:6月19日至6月23日,共5天

培训地点:济宁教育学院(金乡县城中心东路37号)

四、有关要求

1.报到地点:

(1)金乡县鲁西南宾馆:金乡县西关大街151-6号(原汽车站北188米路西);电话:0537-3179518。

报到县区:鱼台、嘉祥、汶上、梁山、高新区、市直学校。

(2)金乡县润泽商务宾馆:金乡县金兴路9号(105国道西外环段文峰中学斜对过);电话:0537-3172222。

报到县区:邹城、北湖区。

(3)济宁教育学院:金乡县中心东路37号;电话:0537-8728332。

报到县区:任城、兖州、曲阜、泗水、微山、金乡。

2.培训费用:每人每天食宿费100元,不收培训费。

3.各县(市、区)教育局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地区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按时参加培训,保证参训人员的培训时间。

4.请各地将确定的参训人员名单于6月4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电话:2314474,邮箱:jnsjyjsxk@163.com。

附件:1.全市第二期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全市第二期幼儿教师培训报名登记表

济宁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