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举办济宁市2013年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5/28 1.7w 阅读 268 点赞

济教办函〔2013〕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中小学校:

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全市教育装备水平的提高,探索研究高效的实验课堂教学已提上新的日程。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师业务素质、改善实验教学质量,鼓励实验教师积极探索课堂教学的新方法、新思路、新模式,经研究,决定举办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通用技术及小学科学课。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参评教师必须是相应学科的实验教师,有市级实验培训证书,其教龄在2年以上。参评教师所在学校须是市级实验室建设规范化学校或正在申请创建的学校。

(二)参评实验课选题要新颖,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提倡探究式实验教学。实验器材可以是常规的实验仪器、自制教具,鼓励采用数字化实验仪器,可辅助多媒体课件演示,单纯的多媒体演示实验课不属于本次评选范围。授课内容从该学期所任课教材内自选一节实验课,授课时间:小学35分钟、中学40分钟。

(三)参评实验课教学内容要制成视频格式的播放文件,以刻录DVD光盘或U盘的形式上报。要保证制作质量,无声音或图像不清的不能报市参评。

(四)参评实验课文字材料要一式两份,一律用A4纸规格打印。填写相关表格不得有缺项。上报材料包括:①《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②参评实验课教案;③参评实验课视频格式的播放文件(DVD光盘或U盘);④《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课记录》(见附件2);⑤身份证复印件。

(五)按《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上报计划表》(见附件3)规定节数,及时推荐上报。

(六)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评选办法

(一)市教育局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实验课进行集中评审。市、县两级评委会成员都要具有本学科较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指导能力,具有小学高级或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逐级申报的办法。各单位要参照《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比标准》(见附件5),组织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审。申报材料中无评课记录、无县市区教育部门初评意见的不得申报。届时,市教学仪器供应站将对听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评选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创新、探究式实验课优先”的原则,与新课程改革有机结合。

四、表彰奖励

本次评选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其获奖比例分别占参评实验课总数的15%、35%、30%。市教育局将对获奖优质课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小学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实验教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这次优质课评选活动,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广泛宣传。要深入基层,扎实工作,督促中小学校认真开展实验教学评课活动,鼓励教师上好每堂实验课,争创优质课、示范课。要督促学校在物力、财力、人力等方面为参评教师提供大力支持。

(二)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市、县和学校要层层组织开展优质课评选活动。评选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努力做到政策、指标、条件、程序、结果“五公开”。对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程序推荐参与评选的,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搞好监督,评考结合。加强对评选结果的监督,县市区和学校要进行公示。县市区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开展情况、评选结果将与2013年度县市区教学仪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挂钩。

(四)各单位要认真审查参评材料,填写《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汇总表》(见附件4),务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参评材料收齐汇总后报市教学仪器供应站。联系人:何大源,李锋。联系电话:2650866,2677866。

附件:1.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申报表

2.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课记录

3.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上报计划表

4.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汇总表

5.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比标准

附件下载

济宁市教育局

2013年2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