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2016年度济宁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 职务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 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2017/01/09 1.9w 阅读 63 点赞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市政建设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局属有关单位:

  济宁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已于2017年1月7日、8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各有关县(市、区)住建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局属有关单位呈报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议。评委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本着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评审条件,经过仔细审阅个人申报材料、专业组评议、评委会讨论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共有325名同志通过中级评审,101名同志通过初级评审。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的规定精神,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7年1月9日—1月23日共15天。现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附后)下发给你们,请按规定反馈到原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征求意见。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2日内,将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报给我们,以便及时报审公布(通过人员需交一张二寸照片)。群众提出异议问题,如愿直接向中、初级评委会反映的,请一律以书面方式提出具体意见(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请你们在公布名单时,同时公布济宁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初级评委会办事机构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74号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邮政编码:272000)

联系电话(传真):0537-3239861

邮箱:jnszjwrsk@163.com

附:1、2016年济宁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2、2016年济宁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2017年1月9日

附件:

1、2016年度建设工程中级评审通过人员

2、2016年度建设工程初级评审通过人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