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07]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刘玉宽等6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杨大伟等6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张海燕等2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企业变更注册条件,张清霞等1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企业变更加延续注册条件, 吴超等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企业更名注册条件,苏延波等4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卢丁等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加延续注册条件,魏贤艳等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注册条件,李合春等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条件。现在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jnszjj.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济宁市洸河路74号,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邮政编码:272000
联系电话(传真):0537-3239861
附件:
4、张清霞等1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企业变更加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