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直属各单位:
自2006年开始实施“名师建设工程”以来,一批师德高尚、素质过硬、实绩突出的名师脱颖而出,在全市基础教育领域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了全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广大教师学有标杆、行有方向,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市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济室字〔2013〕1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评选济宁市第四届“杏坛名师”和“特级教师”的通知》(济教师函〔2015〕13号)等文件精神,经层层推荐、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市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决定授予郑元兵等50名同志济宁市“杏坛名师”称号,授予刘磊等100名同志济宁市“特级教师”称号。
希望各位名师要珍惜荣誉,认真履行《济宁市中小学“杏坛名师”和“特级教师”管理办法》(济教字〔2007〕14号),继续发扬开拓创新、刻苦钻研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师德修养、教育理论和教学水平,带动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希望全市广大教师要以他们为榜样,大力弘扬“敬业爱生、无私奉献、乐教乐学、为人师表”四种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大力实施名师建设工程,关心名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鼓励他们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四有”新要求,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业务学习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济宁市“杏坛名师”名单
2、济宁市“特级教师”名单
济宁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