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实施方案(2017—2020 年)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10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第二批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中等职业教育)建设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7〕18 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实施方案的宣传,并根据省通知精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1.同一学校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
2.请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和《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实施方案(2017—2020 年)》中的推荐范围和标准推荐人选,已入选过的人员不再推荐。
3.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累计获得3个及以上一等奖项的指导教师且符合齐鲁名师、名校长遴选条件的,可不占所在市推荐名额,按照遴选程序逐级推荐。
4.提交各项材料要真实,论文、专著要做好学术查新,并提交查新报告。
5.表格填写要规范,签字盖章要完整。
6.各县各学校要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遴选,逐级公示。
申报材料请于9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联系人:白圣波,联系电话2314474,邮箱:jnsjyjsxk@163.com。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第二批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中等职业教育)建设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实施方案(2017—2020 年)的通知》
济宁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