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学仪器站,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仪器科,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仪器科,市直各学校:
为确保济宁市第二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济宁市第二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济教办函〔2009〕1号)精神,现将评选活动未尽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评时间及地点
2009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1天。地点:济宁一中分校(汽车南站西1公里)。
二、参评要求
1、以县市区为单位,组成由教学仪器站长为领队、参评教具制作者为队员的代表队(分教师代表队和学生代表队)。各代表队要于比赛前1小时办理报到手续,并组织本县市区参评教具制作者按照要求参加比赛。
2、参评教具制作者本人要对自制教具作品的简介、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演示解说,并接受专家评委的提问,时间限制在10分钟内。不能在现场演示,且未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进行现场通报。
3、各参评教具制作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携带学生证)及自制教具入场。
4、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生活费自理。领队由市统一安排就餐。
三、表彰奖励
(一)根据参评教具的内容和数量,抽调一线教师、有关部门专家组成自制教具评选委员会。评委会下设若干评选小组,制定评选细则,具体负责本小组评选工作。在现场操作、演示、专家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评选细则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
(二)获奖作品按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分别计入各代表队总分。评委会根据各地宣传发动、活动开展和评选结果等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8个。
(三)获奖作品在济宁教育网、济宁教育装备网上进行公示。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学校接此通知后,请务于2009年4月22日前将领队及参赛人员名单报市教学仪器供应站。联系人,何大源,李锋。联系电话(传真):3282800。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