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工作,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有关要求,我市将分区域、分批次、分情形的开展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以下简称现场鉴定)工作。现就参加现场鉴定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遵循“周密防护、适量多次”原则,现场鉴定工作自2022年8月15日至20日进行。
二、鉴定材料申报已全面截止。对已受理登记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我委按照“鉴定错时安排、现场严格防护、体检一人一室”的原则安排参加现场鉴定。为避免医疗卫生机构内交叉感染,本次鉴定不设置休息区域。鉴定人员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附件1有关要求,按照附件2、附件3通知的时间、地点、场次抵达鉴定现场(提前十分钟即可,过早抵达不能进入鉴定区域)。在院内等候、排队时须自觉保持1米间距;现场鉴定结束后,须立即离开,禁止在鉴定现场停留,请勿人群聚集。
三、原则上被鉴定人自行参加现场鉴定,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确需他人协助的,如精神病患者、无法自主行动或言语障碍无法交流的,被鉴定人可由一人陪同。
四、请严格遵守防疫工作准则。被鉴定人及陪同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排队间距1米,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检测、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场所码的核验和登记等工作。
1、参加鉴定前7天内无市外旅居史,被鉴定人及陪同人员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健康码为绿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持鉴定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鉴定。
2、参加鉴定7天内有省内市外旅居史的人员(包括陪同人员),均应在来济前三天通过微信小程序“济宁报备”登记,并按以下要求做好鉴定前准备:市外旅居史的人员(菏泽市除外)持入济前48小时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入济后、鉴定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鉴定;有菏泽市旅居史的人员暂不参加本次鉴定。
3、参加鉴定前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包括陪同人员),均应在来济前三天通过微信小程序“济宁报备”登记,并按以下要求做好鉴定前准备:①旅居地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应于鉴定前三天来济,到济后实行三天居家隔离并三天两检,鉴定当日持三天两检核酸阴性报告参加鉴定②旅居地(所在县)为无中高风险区的常态化防控区来济人员,应持入济前48小时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入济后、鉴定前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参加鉴定。③有北海市、三亚市旅居史的人员暂不参加本次鉴定。
4、鉴定前7有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的人员,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鉴定当天出现以上症状者暂不参加本次鉴定。
五、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以下有以下情况的人员暂不参加本次鉴定: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7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或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居住社区10 天内发生疫情的;近7 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7 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人员;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
请被鉴定人如实主动向鉴定单位告知相关情况,在以上情形消失后,再择期安排现场鉴定,作出鉴定结论时限相应顺延。
六、请被鉴定人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如出现鉴定前7天本人旅居史、接触史与疫情发生关联时,及时向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报备。
附件:1.
现场鉴定指南.docx
3.
8月16日—8月20日济宁老年血管病医院现场鉴定人员名单.xls
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