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招收第四批见习毕业生公告

2012/05/08 1.7w 阅读 126 点赞

为落实好市政府《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若干意见》(济政发[2009]5号)和《关于济宁市201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济政发[2010]16号)文件精神,根据《济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拟招收部分见习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毕业生资格条件

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及择业期内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济宁生源,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见习岗位条件要求。

二、见习计划及专业要求

见习岗位

见习专业

学历要求

性别

人数

时限

药品生产/检验

药学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15

一年

药品销售

不限

中专及以上学历

男

20

一年

设备维修

机电一体化

大专及以上学历

男

5

一年

三、报名程序

1、符合招收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2012年5月31日之前将个人电子简历发送至sdfjbgs@163.com ,电子简历标题需

标注“毕业生见习报名”字样。咨询电话:0537-2315477。

2、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并通过电子邮箱回复发送面试通知。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毕业生未发报到证的携带《就业推荐表》。

3、见习人员确定后,见习单位、见习毕业生签订《济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由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鉴证。

四、待遇

1、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不少于市直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安排住宿。

2、终止协议,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见习单位同意并报人社部门核准后,中止见习协议,不再享受见习人员待遇。

3、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五、见习期满后的有关问题

1、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只能见习一次,不得重复见习。

2、见习单位对见习期满的毕业生进行见习期满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考核材料装入本人档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见习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

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