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4)整改情况公示

2018/08/09 9.7k 阅读 232 点赞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序号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传输通道城市于2017年10月底前,每个城市完成5万-10万户以气代煤或以电代煤工程。督察发现,山东省7个传输通道城市“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进度滞后。2017年应完成改造409250户,截至9月19日仅完成改造2万余户,18万余户正在改造,其余尚未开工。济南市应完成改造的5万余户均未开工。

二、责任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三、整改情况

市级对各县市区工程进度采取日调度、周通报的工作机制,同时从市直部门抽调12家单位组成包县督导组对各县市区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经过全市上下各级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全市共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59691户,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量的119.4%,所有县市区竣工率均达到或超过100%,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7日,共7天。

受理部门: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7-3239836(兼传) 0537-3239889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74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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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